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
关于召开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
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
(2022年10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: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,于2022年12月在合作召开(具体召开时间和会期,授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)。
会议的建议议程是: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和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,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审查和批准2022年全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州及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2023年州级财政预算;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关于《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》等条例的说明和关于废止《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》的说明,审议通过《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》等条例,审议通过关于废止《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》的决定;选举事项及其他。
来源:甘南头条